夫婦各買一層物業,皆做高成數按揭,是否可行?

坊間常有傳聞指夫婦可以「甩名」然後再做80%或90%高成數按揭,以最少資金去將物業一變二,到底是否可行?有沒有風險?

其實答案是「不可行」,原因是高成數按揭,皆要申請按揭保險,而按保公司會要求申請人聲明物業屬自住用途。如夫婦2人皆申報各自持有的物業皆為自住,是非常不合理,按保公司一般是不會接受。

近日我們便接到一個聽信坊間傳言而「中伏」的真實個案。個案中的夫婦原本聯名持有一個物業,近日丈夫「甩名」把自己的一半業權賣給太太,然後太太向銀行申請80%按揭。接著丈夫再獨自買樓,又再向銀行申請80%按揭,而丈夫申報自住用途時,加入了家人生病需要照顧為理由,去解釋為何與太太單位皆為自住用途,可是被其中一間按保公司拒批。

丈夫在被首間按保公司拒批後感到自己可能信錯「傳言」,在找我們求助時尚有不足一個月便要成交,經我們了解,雖然客戶夫婦有齊家人醫療報告等作證明,兩個單位皆為自住需要及為家人作養病用途,但要申請高成數按揭的難度亦極高,而同時發現有另一個原因使其高成數按揭申請遇阻,原來丈夫不單是甩名再置業,更重要是丈夫同時又是太太物業的擔保人,令丈夫再置業時,銀行可批出的最高按揭成數要扣減一成,到最高只有50%。

由於時間緊逼,我們協助客戶找銀行向另一家按保公司申請,盡力為客戶爭取多於50%的按揭成數,最終獲另一家按保公司批出10%的按揭保險,即可借到60%按揭。息率H+1.3%,另有1%的銀行現金回贈。幸好客戶有足夠的首期,才能完成交易。

這類個案要注意的是不少人做按揭可能都是先由網上尋找資訊,要小心分辨消息來源的可靠性,最好是找有信譽的按揭顧問先行作預先評估,再購入物業,按揭流程便會更順利。

 

 

 

 

 

 

 

 

 

HOMEfeel ISSUE 48 : Sep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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