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滲水問題

無論新建成物業或較舊的物業,都有機會遇上單位滲水問題,樓齡較舊的物業可能因為水管或渠管老化、或者單位內防水層或防水裝置因日久失修而出現滲水現象;即使樓齡較的新物業,亦有可能因為水管或渠管爆裂而導致單位出現滲水。

單位出現滲水可能是內在因素產生,因此需要先評估是由單位本身產生之可能性:

1. 是否因單位外在防水層或窗台產生滲水問題;

2. 是否由於本身單位之水管造成滲水;

3. 洗手間或廚房之防水或水管或其他設施(例如浴缸防水膠邊老化)對本身單位造成滲水。

如單位滲水不是連接上層單位之天花或連接其他單位之牆身造成,很大機會是單位本身衍生的問題(例如接連洗手間及睡房之牆身在中間有滲水現象,很可能有關問題是由洗手間滲水引起)。屋宇署表示,很多時因水管、衛生設備或排水渠因欠妥而造成滲漏,這些問題只需由業主直接聘用有關持牌建築或水喉師傅,查出滲水原因加以修理便可以解決。

至於由其他單位引致的滲水,因涉及其他業主之責任,問題會較複雜:

懷疑滲水之來源是屬於上層或相鄰之單位所造成(滲水位置屬天花位置或相鄰其他單位之牆身),應立即聯絡相關業主並要求確定滲水原因及要求對方進行維修工程,亦可要求大廈管理公司介入協助。造成其他單位滲水之業主根據大廈公及相關法例,如對其他單位造成損壞,需要負上維修責任,忽視有關責任有機會被索償。

如受害單位業主未能有效與懷疑涉事單位協商處理及解決有關滲水問題,可以向『聯合辦事處』(政府熱線1823)要求協助,聯合辦事處會就有關事情作出介入處理,如發現涉及之滲水構成衛生擾,聯合辦事處會根據《公眾衛生及巿政條例》行事。

 

資料來源:利嘉閣地產中央事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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